湖北教育考试部门自考社会助学有关职责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自学考试中我们都知道考生的职责是诚实应考,不违反考试规定,那么教育考试部门又有怎么样的职责呢?江西自考网了解到湖北教育考试有关部门发了一则通知,里面就教育考试院的职责及工作对考生进行了公示说明,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管理机构及职责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的指导下,负责全省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解释本省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并适时修订;
二、指导全省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的实施,对主考学院实施学业综合评价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合并实施学业综合评价课程成绩;
四、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学业综合评价的进行相关处理。
以上就是这则通湖北教育考试部门公示的内容,江西自考网同时也是提醒考生:遵守自考考试的相关规定,做一个遵规守纪的文明考生。
相关阅读
自考什么时候出成绩
自考所有成绩查询
本文标签:江西自考 自考动态 湖北教育考试部门自考社会助学有关职责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jx.cn)
《江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