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入口

华东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全日制非自学考试招生)

发布日期:2021-05-09 18:06:56 编辑整理:江西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第六条

颁发中国教育部监制的华东交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等,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华东交通大学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华东交通大学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学校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如投档分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对高考综合试点改革省(市),按当地省(市)政策执行。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江苏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分专业录取;内蒙古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建筑学专业进校需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考生成绩应达到转入专业在该生源省份的录取最低分)。


第五章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对象为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对象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成绩均合格者按当地省(市、区)招办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江西省考生参加全省统考),合格者可填报我校志愿。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学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复查成绩与原专业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经调查核实,认定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华东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完)


华东交通大学运动场


江西自考的编辑说在最后,华东交通大学也是江西自考招生院校之一,十余个专业包含本科/大专都可报考。

华东交通大学自学考试院校介绍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坐落在“军旗升起的地方”江西南昌,学校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具有工商管理、工程(含12个领域)等9个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为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作为江西自考招生院校共有18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理、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其中4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


华东交通大学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华东交通大学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余略)


关于江西自考招生其他内容

江西自考网上报名 

江西自考书

自学考试成绩单打印 

本文标签:江西自考 自考动态 华东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全日制非自学考试招生)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jx.cn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jx.cn/zkdt/41395.html



《江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江西自考便捷服务

华东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全日制非自学考试招生)

日期:2021-05-09 18:06:56  整理:江西自考网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第六条

颁发中国教育部监制的华东交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