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习笔记 行纪合同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具有主体的限定性,即应当是经过批准可以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
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
4、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
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二、行纪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一)行纪人的义务
1、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2、妥善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3、合理处理委托物的义务。
4、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行纪人以低于指定价格卖出或高于指定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行纪人补偿其差额,该买卖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以高于指定价格卖出或低于指定价格买进委托物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二)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报酬的义务。
2、受领或取回标的物的义务。
本文标签:江西自考 串讲笔记 合同法学习笔记 行纪合同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jx.cn)
《江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