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一)概念
首都也称国都、首府,在我国古代称京城、京师。首都通常是一个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所在地,一般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二)我国首都
1.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1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
1954年宪法确认该决议,但将“国都”改称为“首都”。
2.北京最早称为“蓟”,自金朝起,正式迁都燕京,改为中都。元、明、清均建都北京。
3.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平定北洋军阀,将北京改名北平。
4.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改北平为北京,成为首都。
首都也称国都、首府,在我国古代称京城、京师。首都通常是一个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所在地,一般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二)我国首都
1.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第1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
1954年宪法确认该决议,但将“国都”改称为“首都”。
2.北京最早称为“蓟”,自金朝起,正式迁都燕京,改为中都。元、明、清均建都北京。
3.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平定北洋军阀,将北京改名北平。
4.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改北平为北京,成为首都。
本文标签:江西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jx.cn)
《江西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自考宪法学考点:首都》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