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办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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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考对象
国民教育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 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 这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颁发的各类 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教育的,增色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
二、学历教育免考规定
(一)用所学过的课程可抵免:
1.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本科或独立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程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全格的公共政治课。跨专 业报考想应的加试课程。
3.凡现执行期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 无论在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 学考试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
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造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 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5.国民学历教育的本、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
(1)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
《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课程。
(2)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18、0019)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51、0052)
(3)高数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一》课程代码:(0020)
《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418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4183)
《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23)
《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22)
(4)课程以及工程数学《线性代数》课程代码:(2198)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代码:(219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代码:(2197)。
(5)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代码:(4729),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代码:(0420)课程等。
6.自学考试专科计划中“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合格者可免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代码:(0001)
《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代码:(000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代码:(0003)课程。
1.原本科计划中“中国革命史”合格者可免考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
《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004) 课程。
(1)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课程。
2.公共政治课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代码:(0001)
《邓小平理概论》课程代码:(000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代码:(0003)
《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00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
3.公共基础课为:大学语文、高等数 学、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英语。
(二)用相关证书可抵免:
(三)免考说明
1.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 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 普通高校授课时数 18 学时。
2.各类高校自行开设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及非学历教育的培 训,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
3.符合免考条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被免考课程的实 践性环节考核同时免考(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
4.凡专、本科已安排“英语(一)”、“英语(二)”课程为必修 课,考生可以考试,也可以不考。 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在本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几门,选考的课程累计学分必须达到“英语(二)”规定的学分。不选 修“英语(二)”的考生,不具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 不选考“英语(一)”的考生,须在专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几 门课程,累计达到“英语(一)”规定的学分。
三、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0012)课程:凡参加PETS三级(及 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0015)课程。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者,或达到四级报考六级合格分数线 上者 (目前是总分 426)可以抵考自学考试中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课程。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凡获得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下同)一般(及能上) 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8)、(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 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 NCRE 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 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51、 005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核两部分)。 凡获得 NCRE 二级 C 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 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凡获得 NCRE 三级 PC 合格证书者, 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 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 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51、0025)课程。 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的考生, 其 《经济学》、《市场营销》和《商务交流》课程的成绩可替代电子商 务(专科)专业计划中相同名称课程的考试成绩。以上两专业在抵免电子商务(本科)《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从 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 1-2 门课程, 使总学分达 到 70 学分。
四、江西免考申请流程
凡符合免考对象、课程免考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当地县 (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考生本人提供毕业证、学过的课程及成 绩单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当地招考办审核原件后,在复 印件上签上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考生填写 《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 一式两份, 由市、县(区)招考办审核后报省自考办审核批准。
2.办理免考的时间是每年有二次,上半年办理时间: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下半年办理时间:10 月 8 日至 10 月 30 日,每位考生请在规定 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3.考生按时将相关材料送到当地县(市)招考办,省考办审批时间 为每年六月上旬和十二上旬。
4.在校学生办理自考免考手续,由学校自 考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到省自考办理手续。
5.申请免考的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数的三分之一。
国民教育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 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 这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颁发的各类 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教育的,增色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
二、学历教育免考规定
(一)用所学过的课程可抵免:
1.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本科或独立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程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全格的公共政治课。跨专 业报考想应的加试课程。
3.凡现执行期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 无论在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 学考试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
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造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 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5.国民学历教育的本、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
(1)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
《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课程。
(2)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18、0019)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51、0052)
(3)高数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一》课程代码:(0020)
《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418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4183)
《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23)
《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22)
(4)课程以及工程数学《线性代数》课程代码:(2198)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代码:(219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代码:(2197)。
(5)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代码:(4729),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代码:(0420)课程等。
6.自学考试专科计划中“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合格者可免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代码:(0001)
《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代码:(000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代码:(0003)课程。
1.原本科计划中“中国革命史”合格者可免考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
《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004) 课程。
(1)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课程。
2.公共政治课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代码:(0001)
《邓小平理概论》课程代码:(000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代码:(0003)
《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00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
3.公共基础课为:大学语文、高等数 学、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英语。
(二)用相关证书可抵免:
可以抵免的课程汇总一览表 | ||
合格证书名称(全国) | 抵免课程名称 | 抵免课程代码 |
一级 B/二级 VF/二级 C | 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00019 | |
计算机应用技术(理论) | 02316 | |
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 | 02317 | |
二级 VF/二级 C/三级网络技术 |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理 论) | 00051 |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 践) | 00052 | |
二级 C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理论) | 00342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 | 00343 | |
(统招) 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二 级 VF |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理 论) | 00051 |
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 践) | 00052 | |
英语四级 | 英语(一)专科段 | 00012 |
英语(二)本科段 | 00015 |
(三)免考说明
1.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 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 普通高校授课时数 18 学时。
2.各类高校自行开设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及非学历教育的培 训,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
3.符合免考条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被免考课程的实 践性环节考核同时免考(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
4.凡专、本科已安排“英语(一)”、“英语(二)”课程为必修 课,考生可以考试,也可以不考。 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在本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几门,选考的课程累计学分必须达到“英语(二)”规定的学分。不选 修“英语(二)”的考生,不具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 不选考“英语(一)”的考生,须在专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几 门课程,累计达到“英语(一)”规定的学分。
三、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0012)课程:凡参加PETS三级(及 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0015)课程。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者,或达到四级报考六级合格分数线 上者 (目前是总分 426)可以抵考自学考试中心《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课程。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凡获得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下同)一般(及能上) 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8)、(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 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 NCRE 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 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51、 005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核两部分)。 凡获得 NCRE 二级 C 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 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凡获得 NCRE 三级 PC 合格证书者, 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 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 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51、0025)课程。 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的考生, 其 《经济学》、《市场营销》和《商务交流》课程的成绩可替代电子商 务(专科)专业计划中相同名称课程的考试成绩。以上两专业在抵免电子商务(本科)《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从 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 1-2 门课程, 使总学分达 到 70 学分。
四、江西免考申请流程
凡符合免考对象、课程免考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当地县 (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考生本人提供毕业证、学过的课程及成 绩单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当地招考办审核原件后,在复 印件上签上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考生填写 《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 一式两份, 由市、县(区)招考办审核后报省自考办审核批准。
2.办理免考的时间是每年有二次,上半年办理时间: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下半年办理时间:10 月 8 日至 10 月 30 日,每位考生请在规定 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3.考生按时将相关材料送到当地县(市)招考办,省考办审批时间 为每年六月上旬和十二上旬。
4.在校学生办理自考免考手续,由学校自 考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到省自考办理手续。
5.申请免考的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数的三分之一。
6.免考相关业务咨询电话(本电话主要提供免考、抵免相关业务的咨询)
电话号码:0791-86765529,0791-86765531
服务时间:周一 至 周五 上午9:00 至 下午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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